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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總事務所組織條例 第16條

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總事務所為指導調查全國各選舉區辦 理選舉情形,設視導員六人,由國民政府簡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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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