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 第8條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第8條

政黨、聯盟推薦之監察員經直轄市、縣 (市) 選舉委員會審查不符規定者 ,應予剔除,並在該政黨、聯盟所提備補監察員中依次遞補;無備補監察 員或備補不足額者,由選舉委員會另行遴派。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