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 第5條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私立學校依本法第五十條設立之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有對外營業行為者,其會計制度應另行建立,經學校校務會議及學校法人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