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作業準則
› 第23條
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作業準則 第23條
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之審核,應就個案特定事項及有關證件,分析事實查 察左列情事: 一、有無違法舞弊情事。 二、有無故意、過失或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 三、有無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四、各級經辦及主管人員之職掌劃分及權責範圍。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2條
看 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作業準則 全文
第2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