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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 第10條

通過能量登錄者,應於其網頁顯著位置或依本部指定方式,揭露下列事項: 一、能量登錄證書。 二、基本資料,包括地址、負責人姓名。 三、業務及服務內容。 四、申訴處理程序。 五、其他經本部公告應揭露之事項。 通過能量登錄者發生重大偶發事件,應即時通報本部後,於其網頁揭露重要內容或予以澄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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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