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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第7條

前二條申請之受理、審查及核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委託救護技術專業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併稱受託機構)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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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