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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19條

文化部因執行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所生之盈餘,應撥還國發基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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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