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 第20條

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20條

文化部應定期將執行文化創意產業投資之成果報告,送國發基金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