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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 第5條

通過各級樹保人員考選測驗及格後,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舉辦之樹木保護相關法規、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倫理、修剪、養護及相關課程實習,並經評量及格者,始發給考選合格證明。 前項實習時數,初級至少八小時,中級及高級各至少三十六小時。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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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