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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0條

辦理檔案電子儲存時,管理該檔案機關應檢視並確定其內容與原始檔案完全相同;必要時得採電子簽章方式處理,或加密儲存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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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