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
› 第15條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 第15條
各選舉會選舉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選舉人對各該選舉會所選出之監察委員 ,得連署提出罷免聲請書。 在蒙古各聯合選舉區之各旗代表會為選舉會時,四分之一連署人不得同屬 於一旗,在華僑團體以原選舉會投票總數四分之一計算。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4條
看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 全文
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