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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 第12條

第十條所指之新型漁船外,其餘未經定檢組直接派員檢查之定型漁船, 均委由各該港務局依申請派員就近負責檢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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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