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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定型漁船,係指依「臺灣地區各型定型漁船建造標準尺度及軍 用效能概要表」所定標準建造之漁船。 臺灣地區各型定型漁船建造標準尺度及軍用效能概要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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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