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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8條

因水災致住戶淹水之救助,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 之限制,其救助依原水災災害救助標準,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每戶最高 發給新臺幣二萬元;另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再發放救助金新臺幣二萬元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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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