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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僑居國外,指居住於臺灣地區、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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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