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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行政院為統籌處理有關客家事務,籌設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特設行政 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 (以下簡稱本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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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