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事審判法 › 第158條

軍事審判法 第158條

軍事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後,審判長應就被訴事實訊問被告。
AI 白話解釋
← 第157條看 軍事審判法 全文第15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