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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進駐育成中心者,應提出營運計畫送育成中心核定。 育成中心應將獲准進駐該育成中心者(以下簡稱進駐對象)經核定之營運計畫與擬提供之空間、設備、服務資源調配構想及環境管理計畫等報管理局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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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