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 第8條

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8條

第 二 章 帳戶帳號認定基準及照會作業 › 第 二 節 電子支付帳戶
電子支付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電子支付帳戶執行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之控管措施時,得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受照會者接受之方式照會其他電子支付機構,以取得該等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電子支付帳戶之相關資訊。 受照會者應依照會者之請求,提供下列照會項目: 一、電子支付帳戶之戶名及開戶日期。 二、使用者之年齡。 三、電子支付帳戶之交易是否有異常情形及是否對電子支付帳戶進行監控。 除前項之照會項目外,受照會者亦得提供照會者為進行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之控管措施而要求提供之其他必要資訊。 受照會者應於五個營業日內提供照會資訊。但有實際作業困難,且於前開期限內已向照會者說明,並經雙方同意延長提供照會資訊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本條之受照會者確認照會者身分時之應注意事項或其他照會作業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中另有 15 條條文提到第8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十…第5條存款業務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存款帳戶執行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之控管措施時,得以電話…第11條發卡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信用卡執行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之控管措施時,得以電話、電子…第14條虛擬資產服務商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虛擬資產帳號執行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之控管措施時,得…第15條存款業務機構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辦理時,應以紙本或電子方式保存下列資料及交易紀錄:一…第16條存款帳戶經認定為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存款帳戶者,存款業務機構應採取以下處理措施:一、依本條…第18條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辦理時,應以紙本或電子方式保存下列資料及交易紀錄:一…第19條電子支付帳戶經認定為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電子支付帳戶者,電子支付機構應採取以下處理措施:一…第21條發卡機構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辦理時,應以紙本或電子方式保存下列資料及交易紀錄:一、確…第22條信用卡經認定為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信用卡者,發卡機構應採取以下處理措施:一、依本條例第八條…第24條虛擬資產服務商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辦理時,應以紙本或電子方式保存下列資料及交易紀錄:…第25條虛擬資產帳號經認定為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虛擬資產帳號者,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採取以下處理措施:…第30條存款業務機構依第二十七條或第二十八條接獲前一存款業務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之通報後,應就被通報之…第37條電子支付機構依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五條接獲前一存款業務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之通報後,應就被通報之…第48條虛擬資產服務商依第四十五條或第四十六條接獲前一虛擬資產服務商之通報後,應就被通報之轉入虛擬資…

「電子支付帳戶」的其他條文

第6條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電子支付帳戶或交易之認定基準如下:一、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電子支付帳戶…第7條電子支付機構就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電子支付帳戶應加強確認該使用者身分,並得採取持續審查措施…
← 第7條看 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