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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調任部外單位之軍職人員,自生效之日期劃出國軍員額,並按國軍員額管制權責及隸屬關係,分別由國防部及各司令部以部外單位配置軍官士官名義存記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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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