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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代辦處規則 第24條

本規則實施要點由電信總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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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各區電信管理局在其轄區內得視業務需要,設立電信代辦處(以下簡稱代辦處)已設電信局之市內電話營…第3條代辦處由區管理局依序委託當地機關、團體、殷實商號、私人或洽商相關郵政管理局交由當地郵局承辦之…第4條代辦處由管理局統一管理,並得指定相關電信局為指導局就近指導監督之。代辦處應接受前項指導局之指…第5條代辦處於承辦時應繕具志願書,除機關團體代辦者外,並應覓當地殷實舖保一家出具保證書,如遇保證商…第6條商號承辦之代辦處,因商號遷移,終止營業或其負責人死亡,須另委託他人承辦時,應由指導局洽請當地…第7條代辦處依第五條所檢送之保證書,應由指導局負責對保,每年對保一次。第8條代辦處工作人員,在開辦前應先至指導局實習,其實習期限視代辦業務種類及代辦能力,由指導局自行決…第9條代辦處所用話機線料,應由有關電信局或機線工務段撥供並派工裝設,於裝設後由代辦處逐項點收簽章給…第10條代辦處裝用之機線,應由有關局段負責維護,指導局或電路直達局每日應至少與代辦處試線一次。如遇機…第11條代辦處所需各項業務用品、價目表,以及標識牌等,均由指導局領發。第12條代辦處代辦之電信業務項目由管理局指定之。其業務之處理及收資辦法,代辦處應遵守有關電信法令之規…第13條代辦處之營業時間,由管理局視當地需要情形訂定之。第14條代辦處收取報話費,不得於規定價目之外,另收取其他費用。第15條代辦處之代辦服務費支給標準,由電信總局訂定之。第16條代辦處所有報話營收,應妥為保管,並按規定之報解營收日期將款項送交指導局,如有溢收或短收報話等…第17條代辦處收支款項,應按月造送收支報解清單一式四份,以一份留底,三份於規定期前送指導局查收,其收…第18條代辦處應將每月收據存根、來去報底及有關單據於規定日期前送指導局代編各種報表。第19條代辦處代辦電信業務,在一個月內有左列情事之一累積達十次以上者,第一個月應予警告,第二個月罰扣…第20條代辦處代辦電信業務有左列情事之一時,由指導局報請管理局核發獎金。一、代辦電信業務滿五年以上成…第21條代辦人員對於往來電報及電話之有無及內容,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第22條代辦處如有違章情事,取消其代辦資格,有關民事責任部分,應由代辦處負責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司…第23條代辦處如因當地已普遍裝設電話致業務量減少,或因其他原因致無設置代辦處之必要時,得由指導局報請…第25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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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