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編審辦法 › 第14條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編審辦法 第14條

為便利各基金預算編審作業之進行,訂定編審日程表如附表三。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編審辦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