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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地震災區公有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辦法 第15條

地方主管機關為維護公有歷史建築之保存與再利用,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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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