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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條

總量管制區內設有自動監測系統,且中央主管機關對自動監測項目有連線 作業規定者,其申報內容、格式及頻率依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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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