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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第1條

為求全國軍、公民用通信之密切聯繫,相互協調,解決實際問題,發揮最高效能起見,特成立本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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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