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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第14條

醫療機構對同一捐贈人所捐贈之精子或卵子,不得同時提供二個以上受贈 人使用;在受贈人懷孕時,應即停止使用該捐贈人之精子或卵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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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