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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12條

審查會之會議紀錄,應予公開。 前項公開之內容,應至少包括會議日期、出席與缺席委員姓名、研究計畫名稱、討論內容摘要及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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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