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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8條

受處分人入保安處分處所時,應調查其裁判書及應備文件,如不具備時,得通知檢察官補送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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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