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 第13條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法
第五條
第五項所稱審查機制,指銓敘部對於因公死亡撫卹案件之審定 ,應遴聘學者及專家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審查。 前項專案小組由銓敘部遴聘學者專家十一人至十五人組成,並由銓敘部部 長指定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 專案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 ,始得決議。議案之表決,得以舉手或投票方式行之;可否均未達半數時 ,主席可加入任一方以達半數同意。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2條
看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