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 第7條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7條

藥廠應以書面訂立員工作業衛生規範,並包括下列各項: 一、配合工作性質之定期健康檢查。 二、防止感染、疑似感染傳染病或開放性傷口員工對藥品之安全性或品質造成不良影響之措施。 三、進入工作場所時須充分清洗或消毒,在製造區內不得有佩戴飾物、飲食、抽菸或其他足以妨害衛生行為之規定。 四、配合工作性質所應穿戴之工作服、頭罩、口罩、手套、臂套及鞋套之標準。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