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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使用電信局通信設施規定及計費辦法 第9條

電信局每月月終時,應將各軍事單位記賬掛發之長途電話次數及話費,暨 電報份數、字數及報費,填造話報費清單各一式四份,送由使用單位核對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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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