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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撿獲海上漂流物資處理辦法 第15條

撿獲漂流物隱匿不報擅自留用或以他物調換,或不依本辦法規定擅自處理 而涉有刑責者,應依法究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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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