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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撿獲海上漂流物資處理辦法 第9條

漂流物經鑑定無軍事用途及情報價值者,應依民法拾得漂流物之規定處理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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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