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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撿獲海上漂流物資處理辦法 第4條

漂流物之鑑定,由鑑定單位之情報部門主持,並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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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