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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5條

國防部依據國軍計畫預算制度,於年度開始前十二個月,按員額平均分配 ,下授國軍年度服裝經費預算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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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