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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9條

年度工作計畫核定後,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及憲令部應各就計畫所訂 ,依期執行籌製,對定期補給品,尤須注意時間之配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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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