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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59條

總統依法公布或行政院中央各部會發布之法規,經分行到本部後,由法制 司以部長名義辦理轉頒。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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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