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 第62條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62條

印製法規,法規主管單位須按發行種類估價,承擔印製費。
AI 白話解釋
← 第61條看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全文第6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