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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 第11條

受委託人對受託業務須獨立設帳、自負盈虧,並對受託管理財產負善良管 理人之注意義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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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