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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第7條

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先就談判之總方針及原則,與立 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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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