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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細則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九十九年九月十二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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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