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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停止民間機構營運一部或全部,得指定條件、營運期間、緊急營運標準及其他適當措施,與民間機構訂定特約繼續為一部或全部營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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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