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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15條

環工技師查核結果有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出具否定意見之簽證報告;有前條第四款情形,且情節重大者,應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簽證報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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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