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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第11條

營運計畫之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 一、收費標準及其計算方式並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二、預估頻道授權金額及收取之上架費用。 三、繳費方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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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