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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第4條

營運計畫應載明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事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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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