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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第14條

省政府主席秘書長各聽處局長及省政府委員得列席於省參議會,但不參與 表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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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