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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57條

船舶散裝貨物卸載作業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開挖面傾斜度達六十度以上未滿九十度,開挖深度不得超過五公尺。 二、開挖面傾斜度達九十度,開挖深度不得超過二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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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