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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第58條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58條
第 七 章 裝卸作業
雇主於從事起重吊掛作業前,應檢點陸上起重機具使用之吊鏈、鋼索及纜繩等吊具,不得使用不符規格及不堪用之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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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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