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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法 第6條

礦工屢次違反應遵守之各種法規或不遵從預防危險及臨時救急之命令時, 礦業權者得不經預告終止工作契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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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