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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定向相關機關取得資料,指領事事務局得經由電腦連結取得下列資料: 一、內政部之國籍變更、戶籍及國民身分證補、換發資料。 二、內政部之兵役資料。 三、內政部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通緝及保護管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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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